五项制度管束七种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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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0:58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楠)从即日起,我市将建立详规统一报审制度,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详细规划必须经市政府审定;市内主要干道两侧和重要景观区内的单体项目设计必须经市政府审定。这是我市刚刚出台的《大连市实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责任制规定》规定的。 据介绍,《规定》中不仅规定了详规统一报审制度,还规定了图纸和批件统一送达制度、工作流程公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房地产开发管理各部门之间工作联系制度、房地产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列出了七种将被追究责任的管理行为。这七种行为是:在办理房地产开发各种手续过程中,审查不细、把关不严,错误审批的;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理手续期限的;发现违法建设问题仍然为其办理各种手续的;发现违法建设问题不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的;对违法建设行为处理不及时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其他落实责任制不力的情形。对于这些行为,市政府将按照《大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