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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城市新规划大肆违规建私房》·追踪 本报报道引起新建县委、县政府重视 长凌镇查处5名责任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1:25 江南都市报
青山湖城管大队配合湖坊镇政府强制拆除楞上村两户违规建房

  本报有关南昌部分地区乱建房的报道见报以后,对相关部门的确产生了一定的促动作用。但是,正如本报昨天报道的北京东路那栋“钉子房”一样,违规建房行为依旧屡见不鲜。许多读者在电话中都表示,打击违规建房行为必须要动真格才行。

  长凌镇5名责任人被查处

  记者获悉,本报报道引起了新建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昨日,新建县长镇政府对违规建房的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对监控不力的3名城管协管员予以辞退;对涉及违章建房的礼步村委会副主任熊某和长土石方公司副总经理熊某,镇纪检部门已立案查处。镇里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屡禁不止的违建房。

  规划局难保规划的执行

  南昌市规划局纪检负责人成时配在看了记者所拍摄的北京东路那栋楼的照片后表示,他们根本就没有为这栋楼的建设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这是一栋违规建筑。

  成时配表示,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都应该经过南昌市规划局的规划审批。但违反规划的行为他们只能依靠当地政府和城管部门对违规建筑进行监控和处理,在北京东路的改造过程中,他们曾多次碰到类似的情况,也曾多次要求青山湖区政府和青山湖区城管大队进行协调处理。针对北京东路违规房一事,他立即委托工作人员向青山湖区城管大队打了电话,要求城管人员必须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

  谢家村违规房谁来管

  青山湖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徐刚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报有关湖坊镇楞上村违规建房的报道刊出后,由湖坊镇政府牵头,青山湖大队配合将该村的两处违规建筑予以拆除。

  当记者询问谢家村那栋在建房屋是否办理了建设手续时,徐刚向记者出示了青山湖区政府拆迁办公室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书。该协议书中有如下规定:红线外剩余房屋可以修复,剩余房屋第二层陡砖可以改为眠砖,浇顶。他告诉记者,“这栋房子在退出道路红线后,要按原位置、原面积、原层次进行修复。如果有违这三个原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章部分进行强制拆除。”据记者了解,在建的这栋房屋在拆迁前正好一部分在红线以内,另一部分在红线以外。那么现在在建的这栋重新打了地基的框架式房屋到底算是“修复”还是“重建”?

  为此,记者昨日再次赶到了青山湖区政府。从区政府办公室到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再到北京东路改造指挥部,几个部门均表示不清楚这栋房屋的审批情况。

  有关文件形同空文?

  2004年3月2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办公室曾下发一份《关于处理和制止农村违章建设的意见》的文件。在该文件中,青山湖区政府对违章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

  文件要求,由区纪检、区城建环保局、区房管局和区城管大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所有违法、违章农房进行登记,影响城市规划的,坚决拆除。青山湖区城管大队、区城建环保局、区房管局等部门要对违章农房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因配合不力,造成违章违规建筑既成事实又无法拆除的,将对有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也于2004年4月26日下发了《南昌市违法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派出机构和城市规划、建设、执法监察行政主管部门防止和制止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办法》对各种违法情节及处理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

  从这两个文件中也可以看出,对违章建设的责任追究是有法可依的。但是面对大批违章建筑,不由让人生疑,难道这些文件都是一纸空文?

  人大代表质疑乱建房

  在昌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昨天在看到本报有关北京东路那栋违规房的报道后,特地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有关乱建房的专题报告。他在报告中说:“坐落在北京东路229号的那栋房屋,凸显在长达数公里的北京东路人行道上,是惟一占据人行道的违法、违规建筑,与南昌市的相关规划相抵触。这一严重违法、违规建筑是谁允许?于法于规胆敢违反令人百思不解。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有责任向市领导、市政府汇报并请责令拆除,还我南昌市北京东、西路人行道的美化。”

  策划记者 郭胜文/记者 谢昊明 钟兴旺(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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