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癌症女申请法律援助索赔偿:我不能白坐了俩月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2:26 时代商报

  一次审理“故意伤害判处拘役”,二次审理撤消原判判定无罪,癌症女申请法律援助索赔偿———“我不能白坐了俩月牢”

  有这样一个女人,两年前因为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两年后已经被确诊为子宫癌的她凭借惊人的毅力和有力的证据,终于为自己洗清了罪名!看到本报和沈阳市司法局联合推出“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的报道后,她于6月15日,向沈阳市法律援助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五千元享P4级宽带乐趣 不孕不育康复园地
中心求援,要向国家提出赔偿。一个瓶子引来牢狱之灾

  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的隋丽敏今年49岁,1995年下岗后靠打工为生。2001年10月15日在一家个体服装加工厂打工的隋丽敏因为讨要拖欠的工资和女老板吵了起来,女老板拿起裤子抽打隋,隋随手将喝水用的罐头瓶子朝女老板打了过去,女老板操起凳子要砸隋,吓得隋当即转身跑了。半个月过去了,在家养病的隋丽敏突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由于此间隋丽敏阴道大出血,在被押往看守所前隋被送往监管医院住院治疗。

  同年12月21日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隋丽敏撇一罐头瓶子打在女老板的左面部,致其左颧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故判隋丽敏犯故意伤害罪,拘役两个月。同时隋丽敏的家属还赔付给了女老板4000元钱。两年申诉路为自己“洗冤”

  “我明明记得自己撇出去的那个瓶子没打到女老板,法医鉴定怎么会骨折呢?这里面一定有鬼!”2001年12月29日隋丽敏被释放,她带着愤怒和冤屈决心为自己讨回公道。

  由于错过了上诉期,隋丽敏只能提请申诉。她借钱请律师帮其写申诉状,请求大东区人民法院撤销2001年判处其两个月拘役的判决,并在申诉状中列举了女老板左颧骨骨折“纯属虚假伪造”的理由。然而隋丽敏三次向大东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三次都被驳回。

  一定要为自己洗脱罪名的信念支撑着隋丽敏,不管身体有多糟糕(下体时常大流血),都没放弃。2003年隋丽敏的申诉终于引起市人大的关注并被列为督办案件。2003年1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沈阳市公安医院对女老板进行的重新鉴定“未见颧骨骨折”,不构成轻伤,做出再审决定,责令大东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摘掉罪名已身患重症

  2004年3月,隋丽敏的所谓故意伤害案在大东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她和她的律师出示了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为其提供的两份新证据,即沈阳市公安医院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证明女老板左颧骨未见骨折的影像报告单和门诊病志。

  其实在开庭前几天隋丽敏就被医大二院确诊为子宫内膜癌,她咬牙挺到开完庭第二天终于挺不住了,阴道大流血住进省肿瘤医院。在社区干部、亲属朋友的帮助下,隋丽敏接受了手术治疗。隋丽敏含泪告诉记者:“现在我就顶个名是女人,我的子宫及附件都切除了。”

  5月31日隋丽敏终于拿到再审刑事判决书:撤销原判决,原审被告人隋丽敏无罪。申请法律援助 提出国家赔偿

  虽然被宣判无罪了,但隋丽敏在拿到无罪判决书那一刻并没有感到高兴,因为再审判决书当中对给她造成两个月拘役的相关人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依法确认,而且对隋提出的要求“被害人”退还赔款的请求也不予支持。

  隋丽敏决定上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害人”返还4000元赔款。记者在隋丽敏的上诉状中看到,隋丽敏的上诉请求还有:对出伪证造成上诉人无辜坐牢的后果,谁对这张鉴定书负法律责任,应依法确认;对此案给上诉人造成的精神伤害、身体伤害等依法确认。

  隋丽敏说她已经于6月8日将上诉状递交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5日在记者的陪同下,隋丽敏来到了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她表明下一步准备将造成她白白蒙受2个月牢狱之灾的国家法律机关告上法庭,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但是由于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隋丽敏出示了其爱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申请法律援助。

  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杨茂永主任认为隋丽敏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答应在隋丽敏请求国家赔偿案立案之后,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无偿援助隋丽敏打官司。

  造成隋丽敏白白遭受2个月牢狱之灾的相关人能否受到法律的制裁?隋丽敏能否为自己所受的伤害向国家有关法律机构讨回赔偿呢?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主任记者 赵桂华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河南高考舞弊案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