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儿咬伤同伴 伤者莫名被劝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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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3:1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娜两4岁幼儿在幼儿园做游戏时,一个将另外一个的脸部咬伤,然而西安交大阳光幼儿园却让受伤的幼儿不要再来上学了。 6月16日,小欢化名的爸爸神情沮丧地向记者讲述着孩子的遭遇。6月4日,西安交大阳光幼儿园让孩子们做游戏。曼曼化名拉一位小朋友的手时,他家孩子小欢也要拉。二人随后打了起来,情急之下,曼曼就在小欢的脸上咬了一口。他们接孩子回家时,发现孩
6月11日,小欢父母带孩子到西安市儿童医院检查,医生建议给孩子每日理疗、冷敷。双方家长于6月11日签订了一份协议,即赔偿小欢医疗费、精神损失费3000元。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介绍,6月14日,小欢妈妈送孩子去上学,见到曼曼后,就对曼曼说道:“你再咬人,我要把你的牙齿一颗一颗拔掉。”周围的幼儿家长见状后,都纷纷要求给他们孩子转班。幼儿园一阿姨见状,就劝小欢妈妈不要让孩子再来了。 西安交大阳光幼儿园的贝园长告诉记者,两小孩在幼儿园发生此事,他们有一定责任。6月14日上午让小欢父母不要送孩子再来,他们确实有错,当日下午就通知他们送孩子上学。目前,他们已同意小欢继续在该幼儿园上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