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拆迁应循法》后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3: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曹勇)本报在连续报道《12拆迁户希望能揭开神秘面纱》文章后,西安市计划委员会投资处表示,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公司的公司综合楼项目因从2002年开始,就没办理接转手续,该项目早已自动取消,西安市计委已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6月16日,西安市计划委员会投资处范女士告诉记者,西安市顺达房产公司出具的《西安市2002年自筹基本建设前期准备计划表》中,顺达房产地开发公司综合楼的项目已经终止
范女士说,顺达公司最早申请的项目是公司住宅楼,但后因西安市规划局不允许在拆迁地址建住宅楼,遂改为“公司综合楼”。在早期也有被拆迁户因质疑顺达公司没有安置专项资金来计委查询过。 可能因为这些原因,2001年,顺达公司向市计委提交接转申请。不过,从2002年开始,该公司没有完成拆迁工作时,也没有向市计委提交接转手续。因此,这个项目就不存在了。 “如果没有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每年都必须进行接转,”范女士说:“如果没有申请接转手续,仍需继续执行该项目,要视为一个新项目,一切手续要重新办理。西安市顺达公司2002年、2003年、2004年都没有申请接转手续,市计委已强行中止了该项目。” 范女士最后表示,如果顺达公司不能出示2004年市计委的相关文件,市计委是不认可该项目的,那么,他以后的所有有关此项目的活动都是违反规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