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人员要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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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3: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瑾哲)昨日,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射源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治。各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要在2004年8月底前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逾期不申报的,将予以处罚。申报电话:029—8731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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