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三个月暂停享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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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5:1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啷个不给我出医保的钱了?”昨日,正在重医附二院接受治疗的陈女士,因单位未及时向医保中心缴纳费用,致使其在治疗期间被封帐。无奈,她走进该院医保办求助。 5月中旬,参加医保的某单位陈女士,因肝脏问题住进了重医附二院。6月初的一天,值班护士突然通知她,医院帐单显示她的医疗款已超了5600多元,如不及时缴纳,可能面临停药。“我们的医保费是由单位支出啊。”陈匆匆到该院医保办查询。工作人员把她的资料
该院医保办张主任告诉记者,所有参加医保的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计算机上都有资料。只要看病资金超过起付标准,计算机就会显示参保职工应付多少钱,可报销多少钱。经查询,陈从6月1日起医保待遇被封锁,原因为其所在单位欠缴医疗保险。 医保中心为何封锁陈的费用?参保病人又如何维护自己医保待遇?市医保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已参加医保的单位及职工,在超过规定时间10天未能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时,由医保经办机构催促缴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累计欠缴3个月基本医保费时,职工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职工从次月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该人士表示,如果参保职工遇到这种情况,可通过个人或工会与单位协商,或起诉单位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医保权利。 (记者 李心成 实习生 钟春禹)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