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当“医生”再做交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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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5: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川陕路土门村5队一辆机动三轮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受伤。11时许,交警二分局指挥室接到报警,事故民警方毅接到指示后,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一辆牌号为川A42759的时风三轮摩托车横停在路中,一辆牌号为川ASB157的红色摩托车倒在三轮的右前方。幸好这条小路上车不多,还未造成交通拥挤、堵塞。摩托车驾驶员坐在摩托车旁的地上,双膝、右肘受伤,伤者痛得坐在地上不住呻吟,如果没有他人帮助,根本没法站立和行走。方毅拿着救护包小跑到伤者面前,简单询问检查了伤情后,马上拿出救护包里的医疗用品就地为伤者处理、包扎伤口,动作非常麻利,只用了三四分钟就把伤口处理完毕,并与群众一起将该男子扶上警车休息。 随后,方毅才开始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询问双方驾驶员和目击证人。十分钟后,现场交通恢复畅通。事后,方毅向记者展示了急救包里的“宝贝”:止血带、固定夹板、消毒药水、绷带……嗬!急救医疗用品还真是齐全。 该局民警告诉记者,交警在到达伤人交通事故现场后,如果120救护车还未到,交警即使想帮助伤者,但苦于不熟悉救护知识,身边没有急救设备、药品而束手无策。在《道法》中明确规定,交警接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该局出台了这一新举措,不仅是为了切实贯彻《道法》的要求,更是《道法》“以人为本”精神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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