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用“五不准”规范干部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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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6:2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干部作风直接关系到发展环境,决定着机关效能的高低。近日,濮阳市委、市政府出台机关干部行为“五不准”,用具体条条框框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全市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五不准”具体内容是:一是不准有令不行;二是不准暗箱操作;三是不准办事拖拉;四是不准吃拿卡要;五是不准吃喝浪费。
该市负责同志表示,“五不准”既是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准则,又是一条行政纪律的“高压线”。对于违反“五不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市纪检监察部门将给予诫勉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或实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②10 (本报记者 李 煊 本报通讯员 徐福杰 于梅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