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贪污公款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6:37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窦昆)原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继才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的手段,非法占有19060元公款。记者昨悉,襄樊市襄城区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江继才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法院查明:1999年4月,江继才让个体户谢某帮其虚开了一张4180元的办公资料发票,然后将该发票在财务上以出国费用为名报销,将4180元公款占为己有。2000年春节前,江
去年7月,江继才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其亲属退出了全部赃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