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得法作茧自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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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7:4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因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走正当上诉维权途径,却多次向中央、省、市有关领导、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传播恐怖信息,以此要挟司法机关,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结果弄巧成拙,作茧自缚(本报4月24日曾作报道)。昨日,被告人胡尔水被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胡尔水系江西省铜鼓县人,案发前在长沙高桥一带做生意。去年6月胡与他人发生合同
刘少尧张在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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