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警探访发现 交通事故难以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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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8:07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通讯员郑利元)对于轻微交通事故,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许“私了”,但在武汉,爽快地选择私了的人并不多,这是为何?为探究竟,记者昨日上午随武昌交通大队民警来到事故处理现场。 9时30分,学院路发生一起小事故:一辆小货车撞瘪出租车的引擎盖,修理费顶多百元左右。两司机争执不下。民警提议,若不私了,按照程序,得先扣下车,由物价部门估价后
民警透露,轻微碰擦中必然有违章行为,警方可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但对事主而言,小事故最好私了,因为其赔付款可能还不够民警开一张罚单。 新交法实际上也是支持私了的。据民警的解释,小事故双方迅速私了,可以确保交通畅通和提高警方的事故处理效率。至于当事人为何不愿私了,民警认为,主要是因为双方只求公平,不要效率。这种心态其实并不健康。损人又不利己,何苦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