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挂失时被盗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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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8: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东亮)储户林先生定期存单遭窃后,第一时间去工行东昌支行办理挂失手续。但几乎在同时,存款被人从异处提走。前天,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工行东昌支行构成违约,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2.2万余元。 今年2月25日夜,林先生一张2万元的定期存单被窃。翌日9时整,林先生赶至开户银行———工行东昌支行作了口头挂失。经查,林先生的存款尚在。9时35分许,当他填写完《
法院认为,被告在确认存款尚在之时,即应视为原告的挂失申请已得到认可,被告即负有为原告办理挂失止付义务。据此,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