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享来”?别想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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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8:5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只因选址不当,“豪享来”准备了一年多的餐饮连锁店最终未能开成,因为先期已经投入了大笔的费用,“豪享来”将房屋出租方林先生兄弟俩告上了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双方的租赁关系解除,“豪享来”收回了押金,获得了对方补偿的装潢损失费443139元,但同时又需支付对方租金638750元。 林先生兄弟俩在浦东齐河路有套门面房,2001年7月12日,豪享来餐饮公司与兄弟俩签
建店未成的“豪享来”开始停止支付租金,并要求林家兄弟赔偿装修等费用,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好告上法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豪享来”与林家兄弟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应为有效。双方均按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然而,“豪享来”根据林家兄弟提供的位置,安装的排烟系统未经环保批准,无法实现“豪享来”租赁该房屋的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租金费用,从公平原则考虑,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可由双方各半承担为宜。 丁慧闻歌(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