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国家强制性标准将大改防腐剂要真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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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0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6月16日讯(记者吕一男)记者今天从淄博市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的食品标签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明年10月1日发生重大变化,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从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将会受到惩处。 新的食品标签国家强制性标准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例如较长时间贮存不易变质的包装食品,如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等,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特殊膳食用食品
另外,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食品中的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物,也将发生新变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具体的名称,不能只标示“防腐剂”或“甜味剂”,必须标明苯甲酸钠、糖精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