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违规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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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0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6月16日讯(记者 王任辉通讯员孔祥林)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建委有关部门了解到,淄博市建委决定对在2003年冬季工程建设项目执法大检查中违法违规的187家建设、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为此,市建委于6月7日向淄矿集团夏庄煤矿等187家相关单位下达了建设行政处罚的“权利告知书”。 2003年12月2日至16日,淄博市建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三部门联合,对全市在建工
根据规定,市建委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87家建设和施工单位发出告知书,意在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以便被处罚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相关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经过权利告知等程序后,行政处罚将按有关规定进入实施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