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私生女儿捅伤男友姐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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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05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 (记者李臻通讯员陈一飞)昨日,象山法院一审宣判安徽妇女罗某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03年初,来甬打工的罗某结识了象山人屠某,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罗某向屠某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2004年初,罗某生下一女儿,两人在女儿抚养问题上发生纠纷。最后协商由屠某抚养女儿,屠某支付给罗某3000元后,两人分手。
今年2月23日,他们的女儿因病住进了象山县人民医院,罗某想去照顾女儿,与屠某家人发生争执。罗某到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再次返回医院病房,与屠某的姐姐发生冲突,将屠某的姐姐捅成重伤后逃离。 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还很“乐观”,认为这是家庭纠纷,关上几天就可以回家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