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跨国运毒被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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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17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脱下上衣,腰间竟用纱布缠着1公斤毒品。2003年7月30日,一名外国人被机场安检人员当场擒获。日前,他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去年7月29日,在沈阳南塔鞋城附近,一名中国女子将5袋毒品和束腰带等交到我手中,并教我怎么将毒品缠到身上。”7月30日早晨7点20分,安检员在对沈阳至大阪的航班的乘客进行安检时,发现一名外国人在腰腹部用白色纱布裹着5袋白色物体,经鉴定,物体中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共重1250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为牟取私利走私毒品,同时其参与实施的跨国毒品运输、走私行为已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天,记者了解到,终审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