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盗版第一案”昨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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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20 现代快报 | |||||||||
南京一对父子联手非法盗印大量中小学教材、教辅图书,向全国多个省市进行销售。去年这起“9·26”非法出版物案,昨天上午9点,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盗版数额巨大,涉案金额上千万,涉及单位多,此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列为去年5大挂牌案件之首。 2002年9月9日,江苏省“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反映南京新华教科软件开发公司经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山为了营利,自2000年底开始,即在其母孙某(另作处理)任法定代表人,其父钟家内和本人任股东的被告单位、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及其它印刷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盗印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中小学教材、教辅图书,并通过钟山任法定代表人的、没有发行资质的被告单位南京新华教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向全国多个省市销售。同时,被告人钟山还假冒中国青年出版社、科学普及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的名义,非法出版、发行中小学教辅图书。为了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他们还采取以不具有出版发行资质的南京新华教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或通过南京图书联合批销中心经理张某(另作处理),假借该中心名义分别与3家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及销售合同,买卖书号,非法从事图书的出版、发行活动。经查,被告人钟山在被告单位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及其他印刷厂盗印图书共1684488册,涉案金额18938946.5元。 除上述犯罪事实外,被告人钟山还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钟山假冒出版社名义出版的图书与多家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出版发行图书共1018688册,涉案金额8085844元。经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 公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系共同犯罪对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提出指控,系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钟山同时还构成非法经营罪。此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