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也要参加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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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2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昨天,南京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据了解,目前有部分用人单位拒绝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特别是建筑、矿山等行业,职业风险较大,时有受伤事故发生。由于没有及时参保,农民工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近
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须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农民工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工伤,很容易因为属地管理引发不少问题,赴外地施工的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所聘用的员工出现工伤后,就不得不到企业注册地办理工伤认定等手续。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更为合理符合实际的制度。 作者:记者 顾元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