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记得分“无形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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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51 温州都市报 | |||||||||
陈焰 离婚了,分了分了———分居,分房子,分钱。这还不止,“开车技能”、“版权”这些没影的东西现在也可以拿来分啰! 前阵子,上海南汇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作出判决:支持陈女士关于“丈夫的开车技术共
还有位田女士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画家丈夫作品一半的版权。不过,作品版权只能归作者个人所有,田女士最后获得了10万元钱和50幅作品作为生活补偿。 “他”的“谋生技艺”,“她”也可以分杯羹了,相信不少离婚女性一定会大喊:公平,公平。结婚了,时间、精力、劳务,女人为家投入、付出的明显比男人多。对无形财产的分割,是法律对女性家庭角色的隐性贡献的承认。 一个家,就如一个责任公司,房产、家电是有形财产,“开车技能”、“版权”是无形资产。财产分割当然不应仅以显性的、有形的经济供给、收入高低为惟一标准,还应包括隐性的、无形的持家贡献、劳务付出。只要是在婚后积淀的无形资产,都“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分的时候自然也应该“你有一份,我有一份”。 女性在婚姻存在期间的付出和投资,在离婚时能获得回报和补偿———真是令人欢欣鼓舞!陈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