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气球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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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51 温州都市报 | |||||||||
张天河 毛毛 将于7月1日施行的《温州市气象局施放气球管理规定》(试行)日前出台。有施放气球的企事业单位请留意。 新规定要求:温州永强机场范围内和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
另外还规定:未取得《浙江省施放气球资格证》人员不得从事施放气球作业。申请施放气球作业的单位必须具有《浙江省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的明显位置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气球系留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确需延长的,需提前1天向施放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但总系留期限不得超过6天。在气球系留期间,当预见到有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或其它影响气球安全的时间发生时,施放单位应马上收回气球等。张天河毛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