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生”优待与规则公正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51 温州都市报 | |||||||||
朱述古 湖北省近日作出决定,明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一律不与升学挂钩,仅为荣誉称号。 “三好生”和“优干”在高考录取时优先录取,并且享受加分照顾,这在全国各地非
优待“三好生”和“优干”,无法避开关于优秀与竞赛之间的逻辑悖论。“三好生”和“优干”都是学生团体中遴选出来的优秀成员。既然优秀,就应该在竞争之中出类拔萃。但是,“三好生”和“优干”在高考录取时的机遇优先和分数照顾,实际上掩盖了这些学生本身的优秀。要不,他们为什么诉求于制度赋予的特权呢? “三好生”和“优干”能够享受种种优待,而“三好生”和“优干”的数额又非常有限。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就难以避免权力因素渗入“三好生”和“优干”的评选过程中,导致腐败行为发生。 高考是一种残酷的竞争,但这种竞争绝不仅仅发生在校园内。作为一种能带来丰厚回报的稀缺资源,“三好生”和“优干”称号常常成为家长角逐的对象。家长关注荣誉称号带来的“实惠”甚于称号本身,“三好生”和“优干”称号就不再纯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公信力也受到了损害。 “三好生”和“优干”享有的种种优待,是特权对规则公正性的严重破坏。一旦规则失去了公正性,遭受损害的绝不仅限于那些成绩平平的普通学生,也包括具备资格但被排挤出局的优秀学生。当“背景”成了评选“三好生”和“优干”的致胜法宝,谁能说这种制度还有多少价值呢? 高考学生处于人生的重大关头。在这个关头,给予他们同一条起跑线、同一种竞赛规则,不仅有助于消除考生之间的不平等,树立考生对正义的信心,也有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朱述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