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20多元夺1命 杀人凶手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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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1:1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通讯员宿华文)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会,依法对3宗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4名罪犯作出终审判决。抢劫20多元并致人死亡的罪犯顾光跃被判处死刑,并被依法执行。 抢劫罪犯顾光跃和薛胜团均为河南省农民,2002年4月7日晚9时许,顾光跃携带匕首,与薛胜团窜到澄海区莲阳河外埔河段河堤上伺机抢劫。当发现坐在河滩上的被害人涂某、王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顾光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薛胜团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