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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扶贫"学校不扶贫 借名来招童工(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1:42 东方网

王小红说,她是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学生,2003年7月份,东莞某公司联合当地某酒店商务管理学校,打着“扶贫助学计划”的口号到湖北省黄冈地区招贫困学生。

据小红称,当时学校出示的招生简章上注明该校校址在湖北黄冈,专业为酒店管理专业,学制为两年;学生两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及其他杂费共6000元/人均由该酒店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先垫付,并在学生实习所得中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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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令王小红等同学气愤地是,他们在校读书的实际时间却不足4个月。即从2003年9月6日报到,11日进学校学习,3月3日就被送往东莞各大星级酒店实习。除掉节假日,在校读书的实际时间还不足4个月,可是该顾问公司每月却要从学生的劳动所得费中每人抽取350元作为“返还费”,共返还15个月,否则不能离开;而每个月学生还要被抽取100元作为管理费。

反映2:学酒店管理却做清洁工

2004级的实习生杨圆圆告诉记者,2004级的运转方式和2003级一样,但她们的整体状况比2003级还要糟糕。2003级入学时只交了200元的书杂费(十几本书),而她们2004级同样的十几本书却要交500元的书杂费。2003级在校的学习期为4个月,而她们却只有1个月,几乎相当于上短期培训班。之后学生就要到酒店进行6个月的实习,该顾问公司也开始按每人每月350元计,共抽取每个学生2000元的“返还费”。

据杨称,目前除了已走掉的十几个人(没签合同之前已走)外,剩余30多名2004级的学生已经和2003级的学生一样在东莞7大酒店实习了,但是她们目前的状况并不像老师曾经所说的到酒店学习酒店管理,实际上只在酒店做着清洁工的工作,根本就接触不到酒店管理的内容。

反映3:老师每月只出现一次

“在学校读书时,学校的老师曾许诺会经常给我们实习生打电话,可是我们来莞实习3个多月,没有一个学生接到过学校的电话,而我们曾经主动给学校打过几次电话,学校的领导则称,东莞的老师会好好照顾你们的。”实习生李亚男对记者说。

李亚男称,来东莞实习的120多名实习生均没有东莞两个老师(学校从东莞外聘的)的联系方式,只有在每月15日酒店发工资的时候,两个老师才会出现在实习生面前,并把学生的实习费从酒店的财务科领走,然后按学校规定扣除每个学生的各项费用(包括350元返还费和100元的管理费等)。之后,这个月内便不会再见到这两个老师的踪影。当被问及为何不向老师索要联系方式时,李亚男生气而无奈地说:“每次向老师要联系方式,老师都说,等我们实习结束时,他们会给我们每个学生发一张名片的。”

 反映4:待遇与外聘员工差距大

“尽管实习生比酒店外聘员工工作量大,但酒店对我们实习生的待遇与外聘员工相差很远,而且惩罚的制度也比外聘员工厉害。”一个只有14岁的女学生告诉记者,“2003级来东莞的实习生有120多名,大都分布在东莞7大星级酒店实习。但在待遇与处罚方面,实习生与外聘员工有很大区别。”

据一酒店(七所酒店中的一所)有关负责人称,按酒店规定,外聘员工前三个月的薪水为800元/月,从第四个月开始为950元/月;而前三个月,酒店给每位实习生提供的实习费为500元~700元/月,从第四个月开始,酒店给每位实习生的实习费为800元/月。据学生李亚男称,在三个月的实习期间,他们从未拿过酒店的正规工资条,而这三个月从老师手里得到的实际报酬也分别只有135元、65元、150元,这与入校时所签合同书上写的正常实习期间每月领取不少于150元人民币的报酬也有出入。

另据了解,不单在工资上实习生与外聘员工有差别,在处罚方面,酒店对实习生也要严格得多。如果在工作期间,实习生一次不涂口红或不画眉,要增加两个小时的工时,外聘员工则增加一个小时;实习生如果超过三次不化妆则扣半天假,而外聘员工则没有扣假规定。

反映5:学校扣压档案至实习期满

“我们2003级来莞的学生共有120多人,其中湖北省红安县的学生有30多人,当初因为招生条件相对正规和优惠,有一部分学生还是通过‘托关系’才进来的,但是现在想走都走不了,只有等到交了15个月的‘返还费’后才可以走人。”王小红的同学很无奈地对记者讲。

李亚男也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一个在塘厦新都会酒店实习的同学就因为受不了,曾偷偷地跑回了湖北老家(红安县),学校得知该学生回家的消息后,马上派人到该学生家,要求其家长让该生将15个月的实习期实习完,否则该家长要赔偿该顾问公司6000元钱的学杂费。

李亚男回忆,当时校方没有找到回家的同学,所以该学生也没有再回东莞继续实习,可是由于该生的档案户籍仍在湖北省黄冈商务酒店管理学校压着,所以,她的同学也只能像其他实习生一样等到15个月后才能将档案提走,至于提档时要不要交6000元的“返还费”就不得而知了。

李还告诉记者,其实现在在东莞各大星级酒店的实习生都想走,可是没有档案,又没有身份证,能走到哪里去呢?她认为校方所谓的“扶贫助学”无非就是一种“变相的诈骗”。

记者暗访

招生电话一直拨不通

为了进一步了解学校的情况,6月14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按2003年湖北黄冈商务酒店管理学校招生简章上的电话:0713-86683××,83502××,但是打了一整天电话都拨不通。随后,记者又拨打了招生简章上提供的手机号码(13995933×××),拨通了多次皆无人接听。

 各方说法

劳动局:抽取实习费作“返还费”属违法行为

6月14日下午,记者就东莞某酒店管理顾问公司的扶贫模式走访了东莞市劳动局。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此公司的操作方式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其中抽取学生的实习费来作为“返还费”显然是违法行为。

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凡年龄不满16岁的人员不能与用人单位有带薪的劳动关系,除了艺术或体校等特殊的行业。而东莞该酒店管理顾问公司不仅让未满16岁的学生带薪工作,而且还从中抽取“返还费”,显然是违背《劳动法》的。

另外,在劳动合同有效的条件下,按《劳动法》规定,单位的合同应与其实际操作相一致,但东莞某酒店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及湖北省黄冈酒店商务管理学校与学生所签的合同与其实际操作却有很大出入。比如在提到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每月领取不少于人民币150元,但学生在三个月实习期中所领到的报酬有两次都低于150元,第二个月甚至只有65元。此外,该合同上也没有明确提到15个月的实习期。从以上几种情况可看出,该顾问公司的扶贫实是“欺诈”。

 教育局:两年学制实习一年半不正规

6月14日下午,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行国内的中专学制是三年而不是两年,三年学制的实习期多为一年。如果两年学制成立的话,学生在校读书时间也应在一年以上,而非4个月。

4个月的读书时间要让学生15个月的“返还费”显然是一种商业操作,其模式绝对不是正规学校的运转模式。按其目前的情况来推理的话,可能具有三种情况:其一,该学校有发文凭的资格;其二,该学校是自己做假文凭;其三,这个学校与东莞某酒店管理顾问公司在进行诈骗。

编后语:湖北黄冈商务酒店管理学校究竟是不是借“助学”之名招童工,其扶贫助学是否真的是一种“变相的诈骗”,本报记者将进一步采访黄冈商务酒店管理学校以及学生实习的七家酒店,进行追踪报道。

 
 
 
作者:选稿: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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