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损失近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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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1:47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李学兵记者吉建富报道原本彭先生口头约定将房子卖给李先生,可当李先生表示付款能力有限时,他和另外一方签订了房屋买卖的正式合同,这本来没什么问题,可彭先生错就错在签订上述合同后却又和李先生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结果麻烦就来了。 去年4月,彭先生将自己在延吉东路上的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标价为14.1万元,李先生看到后口头对彭先生说想购买该房屋,并向中介付了3万元定金。但在具体磋商的过程中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和彭先生于2003年4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李在向彭支付定金及房款后,彭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交付,构成违约,故依法律规定,彭应当双倍返还李先生定金。但法律还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李和彭的合同标的总额仅为14.1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彭先生赔偿李先生2.8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