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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得惨 小贼有眼不识“宝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3: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成华法院宣判罗强窃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底,在成华区青龙乡一家养殖公司做保安的罗强因工作不负责被老板辞退。为报复,他决定盗窃老板心爱的摩托车,于是在离开公司时偷偷取走了一把摩托车钥匙。去年11月5日凌晨,他约了几个朋友下手,不料被接到报案赶来的民警挡获。不识货的罗没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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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摩托车竟然是老板花40万余元购买的“宝马”摩托!昨日,成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罗强连连说:“我以为这摩托只值1万多元!早知有这么贵,我肯定不会去偷。”法院认为,罗对“宝马”摩托的实际价值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对他的定罪量刑。(成华法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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