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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劳模维权讨私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3: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一位老劳模,10年来起早贪黑一点点积累起财富,先后为二环路建设和府南河工程捐款10多万元,为贫困学生捐款近40万元。日前,这位76岁的省劳模乐永亨老人却遇到了麻烦,他手持劳动模范维权卡来到成都市总工会,请求工会帮他维权。我的摊位哪儿去了?

  据乐老称,他于1994年在荷花池东一区文体商城购得4个摊位,2003年他将摊位租了出去。然而前不久乐老来到商城,却大吃一惊:“我的摊位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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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老找到自己摊位的承租人胡小红,胡说,乐老的摊位是市场管理方说要改造市场拆掉了。气愤不已的乐老找到市场管理方“宏正公司”。“宏正公司”告诉他,已与承租人签订了拆迁赔偿协议,并已补给了承租人13平方米的摊位,乐老如要求赔偿,需与承租人终止合同后再说。接下来数天,老人顶着烈日天天在市场、承租人、管理方之间奔波,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赔偿赔给了他人

  接到乐老的投诉,市总工会立即组成维权小组赶往文体商城。

  承租人胡小红称,市场管理方的确赔了一个通道,但赔的是她因拆迁损失的阁楼。乐老对其说法表示不满,认为赔偿所得应该给他。

  对此,荷花池东一区文体商场市场管理委员会(宏正公司东一区部)相关负责人称,拆除天井部分摊位是为了保证消防安全,拆迁没通知乐老是因为没有他的电话,而且市场管理委员会曾在媒体上登了公告通知业主办理相关手续。但乐老称,自己压根没看到这则公告,而且他的身份证号、地址、电话都曾留给管理方,怎能说一句找不到人就推掉责任呢?要求获得合理赔偿

  经调解,乐老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即要求开发商(宏正公司)恢复自己的原铺面,并必须出示消防许可证,保证今后不得改变铺面的周边环境;宏正公司在一个月内依法为他办理铺面的产权证,并依法赔偿因拆迁铺面造成的损失3000元;收回承租人胡小红租用的剩余铺面,租赁合同同时终止。如在下周一之前宏正公司未就这些要求与乐老达成一致意见,乐老将不排除与市场方对簿公堂的可能。本报记者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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