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无知少年帮逃犯悔莫及换来徒刑整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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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4: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信阳讯因为贪图小利,17岁的左某“热心”助人,致使一名嫌犯戴着脚镣、手铐逃脱。昨日,淮滨县法院依法判处这名少年法盲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8日早晨,在郑州火车站旁的“迎宾招待所”打工的左某,看见招待所的二楼上站着一个穿绿色大衣的人,还戴着脚镣、手铐。左某感到很好奇,便跑过去询问。
此人抓住的手左某说:“你帮我喊辆车,我给你300元钱。”左某得钱后,从火车站附近叫了一辆三轮摩的,帮助该人逃脱。哪知这个逃跑的人,正是潜逃达10年之久、刚被警方抓获的持枪抢劫嫌犯刘连士。当时,民警正押解刘连士途经郑州住在“迎宾招待所”,就这样,刘在左某的协助下逃之夭夭。后来警方费尽周折,才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明知刘连士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但由于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一年。(记者何正权通讯员 王相宏) 线索提供 陈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