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特大拐卖儿童案有果 拐卖女婴首犯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4: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濮阳讯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濮阳特大拐卖儿童案一审有果。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国聚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于秀淑、张新法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三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李国聚等15名被告人分别是南乐县和清丰县农民。自1998年8月至2003年3月近5年的时间里,他们相互勾结,以出卖为目的,接送、介绍贩卖女婴120名。其中被告人
据了解,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至2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国聚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程道强 谢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