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原人大常委会一副主任被判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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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5: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利用职权骗取国有资产 本报讯近日,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人、武胜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秀文上诉,维持广安区法院对雷秀文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非法所得赃款74410元的一审判决。
2002年4月,武胜粮油批发市场副主任雷某、交易部经理赵某等人在雷秀文指派下,持武胜县陵泉酒厂营业执照到省粮油交易中心参加陈化粮竞标。赵某等人对外地企业采取适当补偿办法,以530—600元/吨价格将2532吨陈化粮全部买下,再由武胜县粮油批发市场以780—810元/吨价格全部卖出,非法获利26万余元。2003年1月,已顺利当上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雷秀文来到雷某办公室,因为他记得在赵某手里还有一笔28.6万元的账外资金,那是2002年3月中江县粮库在武胜县调运6300吨稻谷时,按150元/吨的价格支付武胜县粮油批发市场的运费,经赵某、雷某等人采取压低车主运费方法获得的。已快退休的雷某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雷某提出把这28.6万元“处理”了,在场的赵某立即表示赞同。2003年7月,分赃方案终于敲定:先由雷秀文、雷某、赵某、杨某等4人平分18.8万,余下的9.8万再由雷秀文、雷某、赵某、杨某及分管粮油批发市场的刘某等5人平分。 2003年7月,赵某、雷某、杨某相继被缉捕归案,2003年8月28日,雷秀文被广安市纪委“双规”,同年9月被逮捕。2004年3月,广安区法院一审判决雷秀文有期徒刑5年,追缴非法所得赃款74410元。罗安银韩波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