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民警开车逆行撞倒老太后称病离岗不肯露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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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5:5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焕军) 一派出所女教导员开车逆行将人撞伤,不仅态度冷漠,而且案发至今近2个月避而不见伤者。昨日下午,仍住在医院的周老太太气愤地对记者说:“活这么大岁数,没见过这样的人民警察!” 老太过马路意外被撞倒
昨日,在秦皇岛市海港医院病房里,63岁的周秀荣向记者说起当日情况。4月24日上午约10时30分,周领着3岁的孙女在金都购物广场站下了32路公交车,准备和等候在金都门前的妹妹会面。在穿越文化路东侧非机动车道时被从左侧逆行开来的汽车撞倒,滚出2米左右。 周秀荣的妹妹亲眼目睹姐姐被撞,她激动地说,“眼看一辆从北向南逆行的蓝色轿车撞倒姐姐,我立刻冲上去拽开车门。当时那女同志还在打手机,我问她‘你是哪的?咋开这么快?’她说,‘我是海港分局的!我这车有保险!’”随后女司机走到摔倒在地的周身前,厉声说:“你站起来!”看到周已无法站立,她到边上打电话,不再理会周。约半小时后,周的儿子赶到,迅速将母亲送往海港医院。 肇事车逆行负全部责任 5月24日下午,周做了手术,所有初步检查治疗费都由其家属支付。记者从诊断书上看到,周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合并外侧半月板撕裂。 经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勘察认定,肇事司机李彩霏驾驶挪用车号牌冀T17191号吉利小客车(原车牌冀CS5159)顺文化路非机动车道逆行将周秀荣撞倒,根据有关规定,李彩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无责任。 5月11日,事故大队向当事人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李没到场,事故大队找到其单位负责人。此时周家才知道,其为海港公安分局海浪花治安派出所教导员。 女教导员不露面让人寒心 目前,周家已支付治疗费1.5万元,而李彩霏只在事故大队的督促下于案发后第4天交到医院5000元。对于责任认定结果,李并未提出异议,但此后周家却再也找不到她了。周家通过各种途径试图联系上李,却被告知其已休假回老家。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海浪花治安派出所,据一民警说,李彩霏从“五一”至今一直休病假,无法联系到。 据介绍,周秀荣的伤腿恢复情况不容乐观,是否还需手术,会不会落下残疾目前都是未知数。周大娘说:“迄今为止,她(李彩霏)没来医院看过我,还躲着不肯承担责任。肉体上的伤痛我能忍受,但这种傲慢冷漠态度我无法忍受。作为一个肇事者,她不应该这样。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她这样做更让人寒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