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强行收取55元“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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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6:3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锋)婚姻登记费全国统一收费9元的价格早已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然而蓝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却仍在新人们登记结婚时强行收取55元“服务费”。 6月17日上午,与妻子高高兴兴到蓝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手续的黄先生被该中心“强行”搭售婚庆用品的事情气得毫无喜庆感觉。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是上午11时许来到该中心办结婚证的,填好各种表格后,该中心一位管收钱的女工作人员向他收取
争执了近半个小时,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到点下班了”,无奈黄先生只能和妻子在民政局门外等了两个小时,并于下午2时准时来到该中心。为了赶时间,黄先生无奈交了64元,该中心却给他开了两种票据。一种为一张9元的“婚姻登记收据”,一种为两张定额发票,一张面额为50元,另一张面额为5元。最后他才搞明白,原来这55元是所谓的“服务费”,服务内容就是强卖给他一套婚庆用品。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蓝田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该办公室一位自称姓吉的先生表示,婚姻登记工本费是9元,但那55元是登记人自愿接受婚庆用品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