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学校干涉志愿填报 中考生可直接到区县招办报志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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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6:47 三秦都市报 | |||||||||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部分考生家长和考生向本报投诉,反映其所在学校限制考生填报中考志愿,如果不报考本校就不给发志愿卡等现象。记者6月17日采访西安市招生办了解到,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不得随意干涉,考生如遇上述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可直接到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直接报志愿。 记者从西安市招生办了解到,西安市今年中考政策明确规定,城郊六区填报中考志愿
记者从西安市招生办了解到,按照《西安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任何个人、单位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如果有单位、个人无故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填报志愿,同时可拨打所在城区的招办电话投诉。 西安市七个区招办电话: 碑林区招办:029-87889051 雁塔区招办:029-85246693 新城区招办:029-87450843 灞桥区招办:029-87449941 莲湖区招办:029-87343848 未央区招办:029-86237543 长安区招办:029-852922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