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误为本田一字之差赔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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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7:43 新京报 | |||||||||
汽车广告出错字,代理公司赔钱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通讯员陈新李思)因为在广告发布时将丰田车误登成了本田车,万景公司损失了一万元。昨天,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11月,万景公司根据合同为宏利公司在媒体发布威驰汽车和丰田4S店的广告。但
法院同时认为,虽然宏利公司的销售科长在广告样稿上进行了签字确认,但万景公司并不能以此免除出现错字的责任。遂判决宏利公司付给宏利公司广告费3407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