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职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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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8:33 新京报 | |||||||||
信访没有解决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未被受理→起诉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3名内退职工认为本单位为自己办理“内退”时存在违法操作,最终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行政复议。在该部作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后,3人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驳回3人的行政赔偿请求。
去年11月11日,刘某等3人到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接待部门,请求该厅纠正其所在单位江苏省东海县供电局为自己办理“内退”工作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为,3人反映的问题应由江苏省东海县供电局的上级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接待处理,便于当日开具《信访处理函》,将3人的上访事项转交省电力公司处理。省电力公司随后对3人反映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答复。 但3人认为,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自己反映的问题转交省电力公司处理,而省电力公司的答复未解决问题,而且3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于是,他们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对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 今年1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3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刘某等3人不服,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赔偿3人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