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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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0:32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许玉芬)昨天,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核定出台了有关民办中小学2004年秋季开学新生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各校按照核定的基准价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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