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行路不守规矩,16路车违法变道“扭秧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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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0:34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驾驶人为了能在道路上走得更快,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暴露出了驾驶陋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着很大的事故隐患。昨天,记者跟随交警一大队的流动“电子警察”,目睹了驾驶人的各种陋习。 昨日上午10:39,一辆牌号为苏A41738的16路双层中巴车在中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在人民中学大门口时行驶在中间的车道上,一下子拐到了左边的车道上,没走多少米压黄线又
目击交警沈志强分析:这辆公交车有一个变道的违法行为,他先后行经5股车道就是为了跑得更快,但已经扰乱了正常的行车秩序。由于车辆比较长,从一股车道转到另一股车道上的时候,至少要占有两股车道,防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如果是在早晚高峰期,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该辆公交车由于变道将受到100元的处罚。 昨天上午10:45,一辆牌号为苏AD1742的私家车在中山路与长江路路口的北口欲左转弯时,发现前面还有4辆车,而左转的信号灯只剩下了20秒。为了抢时间,该私家车越过中心黄线逆向行驶了10多米后,抢在最后几秒过了路口。 目击交警沈志强分析:这辆车的违法行为是逆向行驶,将受到200元的处罚。私家车主这样行车,不仅是为了抢时间,而且闯了信号还避开电子警察的曝光。其实,这样行车非常危险。因为信号灯放完左转弯车道的车辆以后,接着就放东西方向的直行,如果该车没有及时通过路口,就很有可能被东西方向的车辆“前后夹击”,不仅容易发生事故,而且还会把路口“绞”死。通讯员 李跃福 周捷 金陵晚报记者 阳江涛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