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标兼治本合力治顽疾——析整治“后三轮”的难点及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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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0: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自2001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组织了10次专项行动(其中参加市政府牵头组织的联合整治3次),出动警力近2.4万人次,查扣和销毁了5000多辆无牌无证后三轮摩托车。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市后三轮摩托车非法上路行驶和营运的情况仍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时有反复、回潮。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市政府未能及时对市区残疾人作为代步的后三轮摩托车置
由于这些“合法”后三轮摩托车的存在,其他非下肢残疾的残疾人也竞相效仿,将车辆伪装成政府允许的残疾人代步车款式,上路行驶、营运,甚至被非残疾人、外省市籍人员所效仿利用,进行非法营运。 二、部分车主将车辆藏匿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利用“三休”时间上路行驶、营运。由于警力、经费严重不足,交警部门只能不定期组织统一清查行动,未能经常性地组织警力深入到这些部位进行清查。而各级交警部门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检查、查扣后三轮摩托车时,多次遭到不明真相、或对有关政策不理解、或由于私利的村民阻挠,甚至围攻、袭击,查扣的车辆被抢走。 三、对交警部门查扣的涉及市区残疾人违反规定的部分后三轮摩托车,由于政府同意给予教育放行,在客观上给其他残疾人和持观望态度的后三轮摩托车车主造成一种错觉,继续驾车上路行驶、营运,车辆被扣就集体到公安交警部门纠缠、上访,客观上形成了交警部门抓了放、放了抓,无法根治的局面。 四、在具体的执勤执法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如在路查路检中后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为逃避交警检查,往往驾车加速逃窜,因顾虑到驾驶员或车上乘客的生命安全,交警一般不采取追车的方法,造成这些驾驶员有恃无恐、采取种种方法逃避打击;或者被交警拦查时撒泼、耍赖,阻挠交警执法等,影响了整治的效果。 为根治市区后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这一“顽疾”,有关部门建议: 一、由有关部门报请市政府有计划地将市区残疾人作为代步的后三轮摩托车置换为符合标准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彻底解决残疾人或非残疾人利用后三轮摩托车进行营运的行为。置换过渡时期,报请市政府敦促各级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特别是非下肢残疾人的教育管理,使他们不利用后三轮摩托车营运。 二、由市政府敦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堵拼装、销售、倒卖渠道,公安交警部门上路查扣、没收和销毁,残联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这种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区、街道、社区(村)等也应切实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本辖区内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加强其教育、管理,形成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关注、支持取缔后三轮摩托车的良好局面,刹住后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营运的源头。 三、由市政府敦促有关部门、单位切实落实市政府第11次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安置市区部分残疾人就业,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引导他们不利用后三轮摩托车进行营运。 四、建议将“后三轮”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力争形成由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工作局面,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和停车站场的清理,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清理整顿,让后三轮摩托车在我市无藏身之地,无生存环境,以达到彻底取缔的目的。 (本报记者庄建城孙炽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