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副总贪污案又起波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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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1:28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我曾经和公司的员工约法三章,第一在家要孝敬父母、第二在单位要与同事关系融洽、第三绝对不允许收受各种名义的钱物。”在法庭上,史广武大声辩称。昨天上午9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宁省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市公司总经理史广武贪污受贿案在沈阳市中法再审开庭。 贪污受贿一审判刑12年
沈阳中院在去年11月份经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史广武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史广武不服上诉,辽宁省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史广武个子不高,一头白发,微微有些谢顶,毕竟是62岁的老人。 检察机关指控,史广武在1996年到2000年担任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在不具备分房资格的情况下,授意手下在房改办理房证时将单位分得的总计410多平米的房子“缩水”成295平米,侵占公款折合人民币48万余元。并利用春节时机大肆收受下属公司领导的贿赂。再审开庭一口咬定自己无罪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这次开庭时史广武对每一项都进行了无罪辩护。对于这处400多平的房子,史广武称,分房子时,考虑到自己的原面积、奖励劳模的85平和省公司奖励我爱人的面积加起来一共有400多平,“公司上下都知道我住多大的房子,我一直都把这当作一种光荣和激励,因为公司对业绩好的员工有奖励政策。” 对于指控他在春节期间收受下属公司领导的8万余元钱物的贿赂,他辩称:“我爱人是高级会计师,不明白的钱是进不了我的家门的。下属公司领导在春节期间拜年时送的‘奖金’并没有用于个人,我都以单位的名义捐了出去,这些都可以查到的。”辩护结束当庭诵读《满江红》 “你在1999年贪污了单位6000块钱是怎么回事?”“那是单位给我的省级劳动模范的奖金,我史广武就值6000块钱?也太小看我了。” 其辩护律师认为从此案的实际情况看,房子是单位分的,缩水的事史广武并不知情,不能构成贪污罪;受贿行为是礼尚往来,并且大部分以公司名义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并未占为己有。 “这是个冤案。我既没贪污也没受贿,我是劳模,从来没向组织伸手要过什么,我认为我收的那些礼金不算受贿,我没有给他们谋取任何利益。”最后陈述时,史广武激动地念起了《满江红》。庭审进行了一整天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