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规定揭发同学作弊可取消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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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2: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洪武) 如果在学校曾经受过处分,可通过揭发同学考试作弊行为减轻乃至消除自己所受的处分,这是北京理工大学今年5月底发出的一则通告内容。昨天,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人士称,此规有效遏制了考试作弊。而部分学生则对此做法存异议。 5月26日,北京理工大学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的通告》称:教务处自即日起设立考试作弊举报奖,对举报属实的学生给予物质奖励,也可酌情取消或
《通告》公布后,北京理工大学的学生中存赞同和反对两种看法。信息工程学院2002级一位叫陈明(化名)的学生称,举报他人作弊而消除自己所受处分,衡量依据并不是受处分者自身是否纠正了错误,因此有失偏颇。 6月16日,北京理工大学结束了期末考试,学校网站上通报了11名考试作弊者。昨天,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综合科徐承俊科长称:5月底公布的通告对遏制考试作弊肯定起了很大作用。他透露,11名被通报的考试作弊者中有人是被同学举报后查实的,但具体是几人他还没有得到确切数据。徐科长称:鼓励举报的规定不可避免会有负面影响,但它在实践中可以有效遏制考试作弊,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