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密友因绑架儿童勒索钱财被判入狱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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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3: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据八桂都市报19日消息 昨日上午,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就马加爵密友杨涛绑架案开庭判决,以绑架罪判处杨涛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该案曾于今年6月4日开庭审理,法庭上杨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辩护人提出杨涛在全国通缉马加爵时,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曾供出马加爵可能逃往海南,并可能沦为乞丐的线索,有贡献表现,且在绑架中没有对人质造成伤害,应予轻判。法院当天没有进行宣判。随后,法院就杨涛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事实调查,后阳朔县刑侦大队证明杨涛没有提供对追捕马加爵有用的线索。 阳朔县人民法院认为,杨涛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故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