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口苹果当不成服装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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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3:5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范红萍)昨天,市一中院一审驳回了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起诉,“宛如让人咬了一口的苹果”图形不能注册为服装业商标。 缺口苹果图形是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在电脑及相关领域的标识。2000年4月,苹果电脑公司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苹果图形”商标,指定商品为服装、鞋、帽
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申请的商标与广东增城苹果皮具公司的商标均由苹果图形构成,虽然二者在构图上存在差别,但二者在呼叫和含义上均为苹果,当二者使用在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服装等商品上时,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