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贩毒罪难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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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4: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岳红革慕明君)国际禁毒日前夕,我省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跨国涉毒案件———杨乃军等5人非法走私、运输、贩卖毒品10.5公斤一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乃军,云南省保山市人,白族。为了“方便”走私、贩卖毒品,暂住缅甸国小勐拉市。被告人刘天顺、杜松华、李全发、李全西均系我市无业人员。
市检察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底的一天,刘天顺在西安用电话与远在缅甸的杨乃军取得联系,要求巨额购买毒品,随即给杨乃军汇去毒资人民币19万元,之后他伙同李全发、杜松华赶到云南省与缅甸接壤的景洪地区等候。在告知杨乃军毒品交接地点后,杜松华进入缅甸某地一宾馆收接毒品。杨乃军即派人送来毒品3500克成交。回景洪后,刘、杜、李3人将毒品装入事先准备好的绿豆糕点心盒内,由李、杜两人乘飞机托运回西安。随后,刘天顺将毒品分别卖给李全西等人。案发后,民警从刘天顺住处搜缴未贩卖完的毒品3234克,从李全西处搜缴剩余毒品143克。 今年1月初,刘天顺又给杨乃军汇去毒资人民币40万元,再次要求购毒7000克。嗣后再携杜松华、李全发赶赴景洪,由杜松华越境接“货”,再将块状毒品打碎,分别装入26个绿豆糕盒内,由飞机托运回西安。1月12日凌晨1时,刘天顺、杜松华、李全发准备携毒品离开时,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被我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收缴全部所携毒品。两天后在缅甸警方配合下,将杨乃军抓获。 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依法认定,上述5人已分别犯有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依法予以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