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在媒体发出“限高令” 所涉20余家欠款不还单位如果有高消费行为,中山区法院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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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7:18 大连晚报 | |||||||||
法院将在媒体发出“限高令”所涉20余家欠款不还单位如果有高消费行为,中山区法院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6月3日至6月18日,中山区人民法院在半个月的集中执行行动中,司法拘留29人,一人因情节严重将被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共执行回款1200余万元,达成还款协议400多万元。至昨天,中山区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单位)送达了限定日期履行义务公
中山区人民法院在集中执行行动中对29人实行了司法拘留,即使在被执行人缴纳了全额执行款后,法院也并没有马上放人,而是在他们确有悔改表示,写出书面认识材料后,才将已履行完还款义务的10余人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手续。 许多欠款人受到媒体报道的震动,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已向40个个人和法人单位送达了限期履行义务公告,如果在限定时间内仍不履行,法院将在媒体上公布这些个人或单位的欠款情况,将影响这些个人和单位的公共信誉度。 在这次执行行动中,有20余家单位表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将于近期在媒体上发布限制这些单位高消费令,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