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手机别忘索取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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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00 沈阳今报 | |||||||||
吴宝田记者任彬源 今报讯 就因为退换手机时没有索取凭证,结果在二次退换时,遭到商家的拒绝。 6月中旬,东陵区的刘先生花费2000多元钱在一家手机销售门市购买了一部三星牌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月,手机在通话时,经常出现中断信号、无故自动关机等毛病。
在当初买手机时,刘先生向商家索要购机凭证,当时手机正处于质量“三包”期内,于是他找到经销商,提出换机要求。 双方在协商后,刘先生顺利地换取了一部新的三星手机。但这次,他没有向经销商索要换机凭证。 没想到新换的手机又出现了同样的毛病,刘先生再次找到手机经销商,要求退机。由于没有凭证,经销商根本就不同意退机。 刘先生将此事投诉到12315。东陵消协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了刘先生提供的相关申诉举报材料后,发现相关的购机凭证全都是原先购买的手机凭证,而换机的凭证则无从查找,调解因此陷入了僵局。 提醒:不管是购买货物,还是退货、换货或是接受服务,都应该向商家索取相应的购物、换货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发票、信誉卡、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维修证明、退换凭证等,并要妥善保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