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给自己“论功行赏” 挪用公款经理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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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06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替公司赚了几百万元,可自己每月的工资还是只有1000多元。”因为这个念头,心理失衡的刘鸣把7.5万余元营业款收进了自己的口袋。日前,静安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35岁的刘鸣原是上海一家旅行社的营业部经理。在2000年至2002年间,他为旅行社发展了一位大客户、一家世界500强在沪企业。他觉得自己为公司赚回了几百万元,而自己的报
2002年4月,旅游公司来了新老总,开始对原有的公司账目进行清理,才逐渐发现了刘鸣在应收款上的漏洞。今年3月,新婚不到20天的刘鸣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李鸿光 小荷(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