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0家药厂7月1日大限临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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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32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南溪记者田巧萍)昨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武汉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未获GMP证书的企业下达了7月1日以后停产通知书。 按国家规定,今年7月1日起,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GMP”),届时未取得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7月1日起,药监部门将对未取得GMP证书的企业或车间逐一上门核查,对该停产而不停产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将采取具体措施,帮助这些企业加快GMP改造进度。 武汉这10家企业仍有恢复生产的机会,但前提是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GMP认证,到期仍不能通过GMP认证的,将注销企业的药品生产资格。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近70%的药品生产企业已通过GMP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