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优先”“八达标”发展民营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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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5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天飞)新设民营医院污水污物处理必须达标,内部装饰环境要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否则不予审批。去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民营医疗机构准入制后,我市在对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时坚持“八优先”、“八达标”,确保了群众的医疗安全。 为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我市打破城市每万人设置一所民营医疗机构的限制和非公立医疗机构距公立医疗机构距离必须达到1公里的政策禁区,制定了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在扶助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同时,我市还依法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要求所有审批民营医疗机构房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人员资质必须达标,污水污物处理必须达标,医疗设施设备必须达标,申办诊疗科目的综合支撑能力必须达标,防火设施必须达标,内部装饰环境必须达标,医疗机构名称、申办医疗机构资金额度必须达标,以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我市有关部门审批民营医疗机构坚持“八优先”、“八达标”,使一些高科技和高起点民营医疗机构脱颖而出。据调查,目前我市已有100所民营医疗机构通过了设置审批,其中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达30多家,其执业人员中副高职以上职称者占8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