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没收据受骗难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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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5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旭升 李木双)工作没找到,反而被人骗走50元钱,从漠河来哈找工作的小刘因交费没要收据,难讨公道。 小刘告诉记者,她看到一篇招聘广告,根据广告上的地址找到道外区景阳街38-2号。在这个没有挂牌的中介机构,小刘交了50元“档案管理费”,按介绍人给的地址来到道外南20道街10号的新新通讯应聘。在新新通讯,小刘被告知还要交每月10元的合同费,这次小刘
由于没有交费的票据,小刘很难讨回公道。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在应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留交费票据以及合同,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有证据维权。 | |||||||||